民政部召开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 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

 时间:2023-05-27 01:13:21来源:中国社会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5月25日,民政部召开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统一思想,精心实施,稳中求进,确保扩大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把好事办好,为正在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增光添彩。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詹成付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为进一步满足群众异地婚姻登记需求,国务院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调整后,试点地区为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21个省份,上述地区均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时间为2年。在试点地区,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新纳入试点地区婚姻登记机关统一自今年6月1日起受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事项。原试点地区试点结束时间相应延后,与新纳入试点地区结束时间保持一致。

会议强调,扩大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回应人民群众期待的重要举措。稳妥有序推进扩大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既能进一步满足群众异地办理婚姻登记的诉求,也有助于推动构建新型婚育支持政策体系。

会议要求,原试点地区要根据前期试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补齐短板、查漏补缺,进一步确保婚姻登记资源合理配置,力争解决婚姻登记人员不足问题,进一步提升部门共享数据质量,把各项工作抓实落细做到位。新纳入试点地区要对照试点工作要求,着力提升婚姻登记信息化水平,健全婚姻领域政策制度和服务流程,积极规避、处置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问题,进一步提高婚姻登记人员队伍素质,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会议强调,要以全党正在开展的主题教育为契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强化组织领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稳妥有序推进扩大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婚姻登记服务。要加大经费投入和人力投入,支持和鼓励婚姻登记机关改善办公环境,保持婚姻登记人员队伍稳定。要确保婚姻登记信息系统稳定性和可靠性,不断提升网络和系统运行保障水平,确保及时响应、及时办理。要及时答复回应试点过程中的群众咨询,为扩大试点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相关负责人主持会议,民政部社会事务司、信息中心、海峡两岸婚姻家庭服务中心有关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分管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5月25日,民政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二级巡视员杨宗涛介绍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情况,并答记者问。

王金华介绍了前期全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取得的良好社会效果,以及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工作情况。他表示,扩大试点可惠及近一亿外出务工经商、求学就业的流动人口,能够基本满足群众异地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

针对民政部门如何在“跨省通办”中避免重婚、骗婚现象的提问,王金华表示,民政部门将积极采取措施,减少此类现象的发生。一是强化婚姻登记全国联网审查功能,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二是各级婚姻登记机关要配置智能化个人信息比对设备,提高信息比对准确性。三是探索建立婚姻领域个人信用制度。四是加强培训,提升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政策水平和甄别能力。同时,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民政部门将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对于何时能够实现全国范围内通办的提问,杨宗涛介绍,要实现全国范围内通办,必须满足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婚姻登记条例》相关条款要进行修订,这是异地通办的法规依据;二是要有坚实的基础支撑,包括信息系统、婚姻登记数据、工作制度和流程、人员力量配置等。目前,这两个条件尚未完全成熟。待条件成熟后,将及时推动此项工作。

编辑:甘再松 审编:W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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