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一届“岭南社工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3-03-10 15:06:12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省政府横琴办社会事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宣传社会工作专业作用,展示社会工作发展成果,推动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以下简称“五社联动”),做好“五社联动”助力未成年人保护和老年人服务有关工作,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民办函〔2023〕9号)要求,定于3月中下旬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第十一届“岭南社工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推进“五社联动” 关爱“一小一老”

二、活动目标

团结带领广大社会工作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谱写新时代新征程社会工作发展新篇章为主线,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炼发展成果,强化专业能力,坚定行业信心,进一步激励广大社会工作者发挥优势、联动资源、履行职责、践行使命,推动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三、活动时间

2023年3月21日至31日。

四、活动内容

(一)省级活动

1.“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以下简称“双百工程”)乡镇(街道)社工站工作成效展示视频大赛。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省政府横琴办社会事务局提交1个展示乡镇(街道)社工站工作成效视频参赛。视频展示范围可以是整个地市、某个县(市、区)或者某个乡镇(街道)的社工站,内容要求全面展示社工站建设、管理、服务情况以及工作特色、亮点等,重点展示社工站推进“五社联动”、关爱“一小一老”的工作成效。视频形式不限(可以是微视频、微动漫、ppt演示等),但视频主讲人须为社工站社工。视频应是原创首发,不得抄袭、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视频开头有明显标题,片尾标注版权人(单位)署名,视频画面清晰、色彩平衡自然、无模糊抖动现象,字幕使用规范、无错别字、音质清楚干净,播放流畅稳定。视频压缩成MP4格式,720P以上清晰度,横屏拍摄或制作,时长控制在5-10分钟。

2.“双百工程”督导“我与社工同行”征文大赛。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省政府横琴办社会事务局提交1篇协同督导服务故事的文章参赛。文章要求书写提炼“双百工程”督导发挥行政、教育、支持等三大功能作用,协同一线社工开展入户走访服务、相伴同行,尤其是推进“五社联动”、关爱“一小一老”的工作经验、典型做法、服务故事、感人事迹。文章故事须具备真实性、专业性、效益性、示范性,文笔流畅,控制在2500—3500字,另配3—6张图片(原始图,配简要的文字说明)。

3.“双百工程”乡镇(街道)社工站“光影中的社工”摄影大赛。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省政府横琴办社会事务局提交5张摄影作品参赛,摄影作品重点呈现乡镇(街道)社工站社工陪伴服务对象、开展专业服务,尤其是推进“五社联动”、关爱“一小一老”的感人画面、服务瞬间、活动场景等。作品要求画面高清、细节真实、人物鲜活,具有聚焦点、故事性、感染力,社工须与服务对象同框,并用简明的文字介绍图片内容及出处。图片统一为jpg或png格式,单张图片不小于5M。参赛的作品均需征得社工及服务对象的同意。

以上工作成效展示视频、征文作品、摄影作品于3月24日17时前通过指定邮箱(sbgczb@163.com)报送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邮件统一命名为“【岭南社工宣传周】+工作成效展示视频/征文作品/摄影作品+地市”。省民政厅将组织综合评比,获得各大赛一、二、三等奖的作品将在“岭南社工宣传周”省级活动现场予以表彰及展示。为确保参赛作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对所有获奖作品,将采取倒查机制,对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

(二)各地活动

各地结合实际,因地制宜,以下列内容为重点,创新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

1.普及社会工作专业知识。

广泛宣传社会工作基本知识、政策法规、发展成果以及社会工作领域先进典型、有代表性的服务项目等;社会工作在协助社区开展服务、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链接社会慈善资源中的作用;“五社联动”助力未成年人保护和老年人服务工作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

2.开展“全屏社会工作宣传活动”。

发动新闻媒体、宣传媒介和新媒体应用平台,以社会工作助力未成年人保护和老年人服务、“五社联动”机制创新等为重点,综合使用新闻报道、公益广告、微电影、短视频等形式,广泛利用电视、电脑、手机屏幕,地铁和公交移动显示屏、公共场所LED显示屏、楼宇显示屏等,播放社会工作宣传标语、普及社会工作知识、推介社会工作项目、宣传推广优秀案例和典型人物,全面、多元进行社会宣传推广活动。

3.做好社会工作服务场所宣传。

以乡镇(街道)社工站、各类未成年人保护和老年人服务设施为重点,通过在服务站点和有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场所中,标明、张贴、悬挂社会工作服务场所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清单、服务人员、服务流程和联系方式等形式,进一步亮明社会工作者身份,宣讲社会工作专业作用。

五、活动要求

(一)强化责任,提高认识。

“岭南社工宣传周”是我省社会工作宣传的重要品牌。各地要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思想站位,按照主题宣传活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活动方案,周密组织实施,并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具有广东特色、稳定有效的社会工作服务机制,打造一支群众根基广泛深厚、专业服务稳定可及、服务团队坚实可靠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切实提升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多方参与,突出特色。

各地要积极搭建活动平台,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发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志愿者参与,形成政府搭台、社会多方参与的互动局面。要紧扣社会工作特点,回应社会工作发展需求,在方案设计上,结合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和从业人员等不同群体特点和需求,分群体、分类别进行宣传策划。在活动内容上,要切实将社会工作宣传普及与提升社会工作服务品质、满足人民群众服务需求有机结合。在活动形式上,要创新宣传手段、扩大宣传范围,采取“传统媒体+新兴媒体”、“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多元宣传手段和渠道,推动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管理,厉行节约。

各地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有关要求,坚持节约高效原则,严格活动过程监管,厉行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提前做好风险预估和风险防范,杜绝形式主义,选择经济、合理、可靠的方式进行活动宣传,确保宣传活动规范有序、安全有效实施。

(四)总结经验,及时报送。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省政府横琴办社会事务局要在宣传活动结束后全面收集活动影像材料,及时认真总结,并于4月10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

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

2023年3月7日

http://trade.swchina.org/team/2023/0310/42805.shtml

编辑:涂传博 审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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