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出台“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1-09-26 20:41:22来源:中国社会工作杂志

“五社联动”试点和社工站建设是内蒙古自治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任务。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制定了《“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为《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五社联动”试点工作,力争到“十四五”末,实现“五社联动”试点覆盖所有旗县(市区)、每个苏木乡镇(街道)均设立社工站、每个城乡社区均有社工提供专业服务,使“五社联动”机制在推进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城乡社区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中发挥作用明显,创新推动基层治理和服务高质量发展,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

主要任务:

引入社会工作,增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五社联动”试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承接机构参与社工站建设并在城乡社区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创新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与城乡社区、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服务队伍、社会慈善资源联动服务模式,促进形成多元主体协同协作、互动互补、相辅相成、融合发展的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格局。

一是以社区平台建设为抓手,切实提升基层服务臂力。承接机构承担着参与社工站规范运营管理、培养基层社工专业人才、社区发展规划等任务。

二是以社工专业人才为支撑,为困难群体和有需求的居民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承接机构的社工专业人才,根据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农村牧区“三留守”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以及城乡社区居民的多元需求,承担着社区照顾、社区融入、社区矫正、心理疏导、情绪支持等任务。

三是以社区社会组织为载体,助力推进社区多元主体共同治理。承接机构的社工专业人才,承担着协助相关部门培育孵化社区社会组织、培训社区社会组织骨干人才、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开展自助互助服务等任务。

四是以社区志愿服务队伍为依托,积极推广“社工+志愿者”联动模式。承接机构的社工专业人才,承担着培育发展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培养社区骨干志愿者、引领社区志愿者开展活动、落实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制度等任务。

五是以社会慈善资源为助推,充分发挥对困难群众的慈善救助作用。承接机构的社工专业人才,承担着链接各方慈善资源、建立困难需求对接机制、协助实施慈善救助计划等任务。

实施安排:

谁采购、谁负责,注重培养使用本土社工、7步骤推进

《实施方案》明确了三点要求:

一是明确了承接试点条件。包括承接试点的旗县(市区)需具备建设社工站的工作场所、设施设备等硬件条件;承接机构需具备的资格条件以及所聘社工专业人才资格条件,如承接机构需为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具有3A(含)以上评估等级,且在有效期内,其业务范围应含有社会工作内容,至少有2年(含)以上的社会工作服务经验并完成2个(含)以上的服务项目;参与每个“五社联动”试点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不少于3人,均须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或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1年以上专业社会工作经验;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鼓励引入区外优秀社会组织和社工专业人才,注重培养使用本土社工专业人才。

二是明确了承接机构确定方式。各盟市民政局结合实际可统筹采购,也可由旗县(市区)民政局分级采购。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要求,坚持公平、择优的原则确定承接机构,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监督承接机构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得将项目转包和分包。

三是明确了试点工作时限要求。“五社联动”试点工作原则上要在一年内完成,对优秀试点可滚动支持。

同时,《实施方案》细化了实施步骤,“五社联动”试点按照旗县(市区)民政局组织试点申报、盟市民政局组织试点推荐、自治区民政厅组织试点评审、组织购买服务、监督实施试点任务、组织试点督导评估、试点总结等7个步骤进行。

保障措施:

纳入年度民政重点工作, 加大资金投入

《实施方案》强化了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试点落实落细。自治区民政厅成立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五社联动”试点为抓手,推进社工站建设,按照“一年试点、两年扩面、三年覆盖”的步骤和“有工作场所、有专人服务、有健全规章制度、有规范工作流程、有统一标识”的要求,加强社工站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有序推进提档升级。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将“五社联动”试点和社工站建设任务纳入年度民政重点工作,推动试点任务落实落细。要求承接机构的社工专业人才始终坚持专业化方向,在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等关键领域发挥作用。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强化试点跟踪监管。各级民政部门利用财政专项资金、福彩公益金、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经费等资金开展试点工作,自治区民政厅对每个试点给予补助支持。其中,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总和的2%可用于政府购买服务。在财政资金主体保障的前提下,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建立资金多元化投入机制。切实加大资金监管力度,建立项目资金监管平台和每月定期调度制度。

三是注重培育典型,加大奖励支持力度。自治区民政厅对于在“五社联动”试点培育实践出的典型经验和案例、优秀项目、优秀团队和个人,分别在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慈善等领域给予奖励和支持。

四是加强宣传展示,广泛交流典型经验。依托新闻媒体和活动载体、民政部门宣传媒体和门户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平台等,深入宣传报道社会工作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的重要政策、优秀人物、先进事迹、典型经验和最新成就。自治区民政厅适时组织召开全区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现场推进会,深入交流经验、观摩先进典型,充分发挥优秀试点对全区社会工作事业发展的示范作用、辐射作用和带动作用。(通讯员:张春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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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涂传博 审编:闫玉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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