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为了进一步提升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水平,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1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指出,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应当符合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仅有包装场地、工序、设备,没有相应生产工艺所需完整生产工艺条件的,不予生产许可。不得使用已经符合婴幼儿配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复合配料作为原料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
征求意见稿提出,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对产品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全程有效追溯,实现质量安全信息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产品可召回、原因可查清。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14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在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tsspsypzc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1版)公开征求意见”。
三、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北露园1号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司(邮政编码:100037),并在信封上注明“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1版)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编辑:孙玮 审编:cheng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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