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教育局就展示国旗奏唱国歌发出指引

 时间:2020-06-19 22:46:15来源:人民网

香港特区政府教育局18日向全港中、小学发出通告,提供有关展示国旗和区旗及奏唱国歌的指引,以及课程资源和支援措施的最新信息。

教育局发言人表示,《国歌条例》已于6月12日刊宪生效。根据条例,教育局局长须就将国歌纳入中、小学教育发出指示。中、小学必须在举办庆祝元旦日、香港回归日、国庆节的活动时升挂国旗和区旗及奏唱国歌。教育局也强烈建议学校在重要的日子及特别场合,例如开学日、开放日和毕业礼等升挂国旗和区旗及奏唱国歌,并鼓励学校定期展示国旗和区旗,以及奏唱国歌。

发言人说,《国歌条例》的精神是尊重国歌,任何人不可公开及故意侮辱国歌,或不当使用国歌。所有中、小学须提供机会,让学生学习唱国歌,并教导学生国歌的历史和精神,以及奏唱国歌的礼仪。

发言人强调,国旗、国歌及国徽是一个国家的象征和标志,任何一位公民都必须予以尊重。培养学生对国民身份的认同是中、小学教育的重要学习宗旨,让学生认识国家历史、文化、经济、科技、政治体制、法律等各方面发展,培养他们的国家观念,更是学校教育应有之责。

发言人说,国旗、国歌及区旗的学习内容一直蕴含于本地课程的不同科目,教育局一直为学校提供相关课程资源和教师专业发展课程。为支援学界在目前的基础上教导学生,教育局已整合相关资源和加强课程支援。

《 人民日报 》( 2020年06月19日 06 版)

编辑:蒋泽南 审编:chengfang

中国公益新闻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来源注明“中国公益新闻网”的所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公益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公益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公益新闻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我方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我方。

4、联系方式:中国公益新闻网 电话:010-57256752  电子邮件:4509524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