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严格环境执法 发强力防治春季大气污染

 时间:2018-03-01 23:13:13来源:国家环境保护部

近日,长春市环境保护局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环保部门进一步强化对春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管控,采取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有力措施,加大对企业偷排、超排等违法排污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改善全市春季大气环境质量。

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监测数据显示,今年以来,长春市整体环境空气质量向好,为2013年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以来同期最好水平。

开展春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现场检查锅炉,检查设施运行及煤场煤堆苫盖情况,杜绝扬尘和冒黑烟现象发生。检查工业企业工艺废气排放情况,逐一核对排放工艺废气环节,检查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全面正常运行,全面监测工艺废气排放口,确保其产生的工艺废气全部按照环评要求进行处理,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强化燃煤锅炉监管。对全市的锅炉数量和信息进行再度核定,使锅炉的燃料种类、除尘脱硫脱硝设施情况等基本信息、网格划分、监管责任人详尽真实,清晰明确。对市区内20蒸吨及以上的锅炉房,定制上挂锅炉环保设施登记牌。核对已完成升级改造锅炉,对尚未完成升级改造的锅炉,明确整改时间节点,列入重点监管名单,进一步增加日常检查频次。

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环境监察部门将强化驻地式监查、双随机抽查和日常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全部列出清单,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实施依法严厉查处,确保问题清零。

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各县(市)环保局、各分局要明确职责分工及重污染天气预警下的重点检查企业名单,检查任务落实到人。进一步强化对所有在线数据进行实时监控,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编辑:陈慧媚 审编:XK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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