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官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我认识到了错误,以后绝不再犯,附条件考察期间我不仅专门学习法律知识,还学了技术,你看这是上午刚拿到的驾照。”6月27日,在遂平县人民检察院的举行的未成年人不起诉宣告仪式上,未成年人小阳发自内心地说。
2024年6月,小阳跟随朋友破门撬窗盗窃一箱白酒、一箱红酒及四块电动车电瓶。2024年10月31日,公安机关以小阳涉嫌盗窃罪移送遂平县院审查起诉。
秉持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方针,检察官对小阳涉案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并委托司法社工开展社会调查。调查发现,小阳的父亲因忙于生计对他疏于管教,母亲尽管关心他的生活,但对青少年心理和行为特征不了解,母子沟通并不顺畅。小阳本质不坏,但法治观念薄弱,又缺乏必要的教育监管和分辨是非的能力,这是导致他犯罪的主要原因。案发后,小阳追悔莫及,并且及时退还了盗窃的物品。
2024年12月,检察机关依法对他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设定六个月考察期。考察期内,检察官联合司法社工为小阳量身定制精准帮教方案。
针对家庭亲子关系紧张问题,制定渐进式家庭辅导活动计划,在司法社工的引导下消融长期积累的情绪坚冰。同时,针对小阳法治观念薄弱的问题,检察官定期安排法治课程,让小阳深刻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和违法犯罪的后果。司法社工则结合小阳的兴趣爱好,鼓励他参加各类有益的社区活动,帮助他结交积极向上的朋友,融入健康的社交圈子。
考察期结束后,检察官综合评价小阳的思想和行为表现,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举行不起诉宣布教育仪式。仪式现场,未检检察官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司法社工对小阳在考察期间的努力和进步给予充分肯定,鼓励他告别过去、重启未来。
小阳的案例是今年来遂平县检察院引入司法社工开展特色帮教的成功案例之一。今后,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强同公安、民政、妇联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不断完善未成年人帮教体系,深化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为涉罪未成年人点亮一盏盏希望之灯,让更多的迷途少年找到回家的路。
编辑:涂传博 审编:益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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