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丨全国政协“促进未成年人权益的司法保护”双周协商座谈会召开

 时间:2021-12-29 12:19:52来源:中国社会工作

十三届全国政协第58次双周协商座谈会12月24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汪洋主持会议。他强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关系青少年健康成长和亿万家庭幸福,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坚持厉行法治、标本兼治、社会共治,推动新时代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迈向更高水平。

10位政协委员和特邀代表在会上发言,70多位委员在全国政协委员移动履职平台上发表意见。大家认为,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有关方面围绕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做了大量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实际工作中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相关法律落实中存在不少堵点难点,加强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任重道远。

委员们建议,要更好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牵头作用,完善成员单位分工、协调、衔接机制,促进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保护相互融合。

要突出重点,聚焦留守儿童、网络空间等,相应加大保护和治理力度,回应社会关切。

要坚持早发现、早制止、早惩治,完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预防制度,建立统一高效的强制报告受理处置机制,推进入职查询制度向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全覆盖。

要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受教育权等合法权益。

要强化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专门力量建设,鼓励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广泛参与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等工作,促进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有机结合。

要完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普法宣传,发挥学校普法主渠道作用,优化教材和法律师资力量,增强未成年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良好氛围。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应邀参会并介绍有关情况。全国政协副主席张庆黎、李斌、汪永清出席会议。全国政协副主席陈晓光作主题发言。全国政协委员张季、赵大程、严慧英、费薇、杨克勤、李莉娟、罗春梅、国桂荣、吴培冠和特邀代表吕鹏在会上发言。最高人民法院、教育部、民政部负责人作了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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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个学生有1个从事社会工作就不错了”,司法社工人才流失问题如何解?

记者 孙金诚

“在西部地区,专业司法社工本就偏少,但我们学校社工专业一个班40个学生最后能有1个从事社会工作就已经很不错了。”24日,在双周协商座谈会上,来自青海民族大学的李莉娟委员的发言引起了委员们的关注。

在司法机关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同时,司法社工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力量,充分发挥职业优势,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涉罪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矫治和减少重新犯罪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今年6月1日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倡导通过社会参与、社会资源整合的方式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实现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然而,李莉娟委员发现,在实践中,由于现阶段社会力量比较薄弱,司法机关就不得不承担很多原属社工的工作。

“目前很多社工专业毕业生不愿意从事或者不愿意长期从事该职业,人才流动性大。”从事社会工作教育10年的李莉娟表示,尽管社会需求量很大,但是,有很多社工专业毕业的学生却流失了,这是非常可惜的。

究其原因,李莉娟认为,专业人才的培养和职业化推动是社工领域最迫切、也是需要重视解决的问题,“这与高校的学科设置、机构孵化、经费统筹、人才吸引、激励机制等都有关系。”

因此,她建议,高校在司法社工人才培养方面要加强和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衔接和合作,使得人才培养供需更加匹配,完善司法社工职级晋升、薪酬体系和表彰奖励制度,加强东西部人才培养交流,鼓励东部地区提供培训、援助,促进地域平衡。

对于李莉娟的观点,长期从事社会组织工作的费薇委员表示深有体会。“社工专业、社会学专业以及心理学专业的毕业生在社会组织机构中可以发挥非常好的作用。”她认为,关键是如何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联动机制中,给年轻人一席之地,让他们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前端发挥作用,这也是政府培育社会组织一个特别有效的方式。

“司法社工建设是检察机关专业化和社会化建设结合很重要的方面。”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回应表示,将以司法社工服务国家标准出台为契机,继续搭建平台,提供支持,促进社工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为未成年人司法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回应表示,将结合委员的意见加强研究,及时总结社工培育、培训、考评、保障等方面的经验,为国家顶层设计提供建议,让司法社工进得来、留得住、有前途、受尊重。

编辑:涂传博 审编:闫玉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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