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站建设速递丨青海投入1486万元启动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

 时间:2021-07-30 12:31:25来源:中国社会工作

近日,由青海省民政厅出台的《青海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文件印发,全省8个市(州)、45个县(区、州)相继组织实施。社工君从青海省民政厅获悉,青海投入1486万元资金,首批在县(区、市)一级打造42个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乡镇(街道)一级建设265个社工站。

为将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成民政基层服务的一线阵地,青海省民政厅多次考察调研,结合全省社会工作发展实际和地域特点,试点先行。据介绍,4个试点地区、28个乡镇(街道)按照“先有后好”的工作思路,较好地完成了试点工作任务,初步摸索了不同地域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的方法路径和运行模式。属于牧区地域的,先在县(区、市)一级注册登记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即总站),由该中心来统筹辖区各乡镇(街道)社工站的运营 ;属于城市地区的,将由县(区、市)的民政部门向社会组织直接购买服务来运营乡镇(街道)社工站,负责专业社工的聘用、派遣以及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策划和组织实施。

本次《方案》在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指导原则、目标任务、经费来源,提出了建设标准、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细化了各级职责、服务内容和重点服务群体,为高质量推进全省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

社工君重点对以下几个问题进行梳理。

社工站人员如何培养?

——《方案》提出积极培养本土化社工人才,鼓励村(社区)干部、年轻党员和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等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水平考试和各类教育培训,引导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相关社会服务领域从业人员和本地区相关人才投身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

三级社工站体系如何建设?

——《方案》提出在“十四五”期间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兜底保障、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慈善事业、志愿服务、社区治理和社会事务等领域服务的专业优势,打通为民服务的“最后一米”,逐步建立服务专业、功能完善的“县(区、市)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乡镇(街道)社工站——村(社区)社工室”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为加快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创新发展贡献社会工作力量。

县一级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总站),由各县(区、市)民政部门按照社会组织成立登记有关规定,指导注册登记,并由县一级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统筹辖区内乡镇(街道)社工站社工的聘用派遣和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策划。制度建设上,各县(区、市)民政部门指导县一级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建立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制定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包括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志愿者管理、服务场所使用管理、文书档案管理、服务对象数据库管理等制度。

乡镇(街道)社工站依托当地设立的民政办(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建设,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设立个案咨询室、小组活动室等活动场所。驻站社工由县一级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负责聘用和派遣,以中青年为主,从事社会工作、具有社会工作一线实务经历或具有社会工作专业学历或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资格证书人员优先聘用派遣。原则上每个站点派遣专业社工不少于2名。驻站社工协助乡镇(街道)进村入户对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主动巡访,科学评估服务对象需求,落实惠民便民政策,聚焦重点人群,重点做好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关爱保护和社区治理等领域特殊服务对象的困难救助、人文关怀、心理疏导、关系调适、精神慰藉和资源链接等方面的专业性服务,协助服务对象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提升服务对象适应环境的能力等,避免单纯承担事务性工作。

村(社区)社工室主要是依托村委会、村便民服务中心、村党员活动中心、村儿童之家等场所进行建设,由乡镇(街道)驻站社工具体负责。充分发挥村"两委"成员,村儿童主任对本村每家每户情况都比较了解优势,乡镇(街道)驻站社工定期不定期收集村(社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情况,适时带领村(社区)"两委"成员,村(社区)儿童主任(专干)、志愿者等提供一线服务。

资金如何保障?

——《方案》明确全省县一级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资金,主要由各市(州)、县(区、市)民政部门申请本级财政资金支持。同时,各县(区、市)民政部门要统筹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等民政领域社会服务项目资金。省民政厅一次性下达建设引导资金,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青海省民政厅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示范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民财〔2021〕12号)相关规定执行。

目前省级层面已投入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引导资金1486万元,每个县(区、市)30万到50万不等直接拨付。县(区、市)级正在积极争取当地财政的支持。

编辑:涂传博 审编:GJ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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