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农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要求》省级地方标准。
《农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要求》由湖北省民政厅、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黄冈市民政局、武汉市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武汉市武昌区郦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共同起草,规定了农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基本要求、团队要求、场所设备要求、工作模式、服务内容、服务方法、服务流程等方面的内容。
该标准是对《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南》行业标准的细化,紧密结合了湖北农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发展实际,凝结了全省农村社会工作服务试点——蕲春县社会工作本土化的实践探索的经验结晶,将有力提升我省农村社会工作发展水平。 (厅慈善社工处)
编辑:涂传博 审编:xj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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