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并征求意见(点此进入→法律草案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29日。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该稿包含总则、产业发展、人才支撑、文化传承、生态保护、组织建设、城乡融合、扶持措施、监督检查、附则共10章71项条款。
在“第三章人才支撑”部分,第二十二条中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大力培育农业科技人才、经营管理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并加强乡村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乡村文化骨干力量。”
第二十五条中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鼓励各类人才参与乡村建设的激励机制,搭建社会工作和乡村建设志愿服务平台,支持和引导各类人才通过多种方式服务乡村振兴。”
社会公众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邮编:100805。信封上请注明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征求意见)。
附全文:
编辑:涂传博 审编:y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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