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曼:培育和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在源头治理中发挥主体作用

 时间:2019-09-04 09:15:38来源:中国社会报

源头治理是提高社会治理有效性的基础和前提,是指为把社会不稳定因素控制在萌芽状态或缓解社会矛盾而采取的相应行动措施。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源头治理的战略价值做出深刻阐释,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指出:“要加强源头治理,把激发活力和维护秩序、维护权益和维护稳定、保障安全和服务民生结合起来,优化公共安全治理社会环境,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安定的深层次问题。”这段话直指源头治理的战略价值在于解决深层次问题,在深层次问题中包括大量错综复杂的利益问题,而解决基层利益问题的根本手段就是改善和服务民生,为此必须充分利用和发挥社会力量,尤其应激发社区社会组织的作用,切实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虽然从总体看,社区社会组织在活跃社区文化生活、拓展社区服务、化解社会矛盾、营造和谐环境、整合社区资源、提高社区居民参与水平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在欠发达地区,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仍受结构失衡限制,与社区要“更好为群众提供精准有效的服务和管理”的新要求相比,其在源头治理中的作用远未充分发挥。因此,培育和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在源头治理中充分发挥作用成为紧迫的任务。

一、社区社会组织在源头治理中的主体作用

社区社会组织所具有的民间性、公益性、中立性等特点,使其在为社区边缘及脆弱群体提供公益服务、维护社区公共安全和秩序,特别是在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中可以发挥政府起不到、起不好的作用。

(一)社区社会组织在源头治理中发挥着“疏通机”的作用

社区社会组织的特质有利于其自觉自愿地扮演矛盾纠纷的调和者,如在全国城乡社区中,普遍存在的文体娱乐类、各类服务性社区社会组织,在组织活动的同时,也能够随时了解掌握、疏导化解组织成员的各种心理困惑、矛盾纠纷和生活难题等,为个体成员提供初级的帮助,有利于在社会风险初始阶段对社会的结构性张力予以一定的消解。正是这些优势,使得社区社会组织具备双向的治理功能,既可以直接为社区居民提供诉求表达的渠道,也可以受党委和政府委托,通过柔性方法来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二)社区社会组织在源头治理中发挥着“信息员和预警者”的作用

社区社会组织的民间性特征使其能够及时发现苗头性信息,并向相关方及时反映和跟踪反馈信息,使其在源头治理中自动承担起社会秩序信息员和预警者的责任。首先,社区社会组织具有收集民情、民意的天然优势。日常活跃于社区中的社区社会组织能够及时将分散于社区的各种不满、建议和诉求收集汇总。从理论和实践上讲,对于社会矛盾方面的信息,收集得越早越及时,就越有利于预判矛盾的发生程度和走向、就越有利于及时掌握社会情绪和社会心理的发展态势,进而作出正确和适时的预警,从而更有效地预防和化解社会风险。其次,社区社会组织是架设在群众和政府之间的天然桥梁。社区社会组织能够以自然沟通的低社会代价方式将信息传输给政府,为政府决策提供原始、真实的信息,并能够及时将政府的政策意图和处理意见反馈给基层群众,从而提高政府与大众之间的信赖度,有助于推动公共政策的顺利实施,进而达到从源头上预防和降低社会风险的效果。

(三)社区社会组织在源头治理中发挥着“助推器”的作用

通常,在社区内外存在着各种分散性资源,如资金、物资、社会资本、社会力量等。当前社区建设的目标之一就是要最大限度、最低成本地整合这些资源。其中,社区社会组织就是很好汇集社区资源的一个平台。比如,通过社区社会组织先将点滴零散的居民参与意愿汇集起来,从而唤起更多社区居民的参与积极性,重建社区凝聚力。同时,因社区社会组织坐落在社区,直接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加之其采用的柔性工作方法,既能够降低服务和治理成本,也有利于提高源头治理的成效。

二、培育和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在源头治理中发挥作用的路径

当前亟须破解欠发达地区在源头治理中社区社会组织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弱到强的瓶颈,采取在培育中引导其尽快发挥作用的战略。

(一)加快体系建构

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视角,调整对社区社会组织的战略谋划。首先,将社区社会组织纳入源头治理范畴。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要“注重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发动全社会一起来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可以理解为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平安社区建设,特别是网格化管理中,应将社区社会组织列为重要主体。其次,统计评估和充分利用存量资源。将现有的社区生活服务类、文体教育类、治安维稳类、权益维护类、公益慈善类等社区社会组织作为培育重点,利用现有的社区平台为其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指导,促其向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再次,建立对接机制。以专业社会组织和群团组织对接培育亟须的专业性社区社会组织,注重发挥群团组织的政治资源优势。最后,建立人才参与机制。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培育人才库和培育激励机制。通过利益保障机制以及舆论宣传,提高社区社会组织成员的社会地位和社会认知度。

(二)具体培育路径

第一,统筹培育规划。为解决欠发达地区普遍存在的孵化培育规模小、效果差和基金支持不可持续等问题,各级民政部门应统筹规划社区社会组织的分类培育,将矛盾调解、社区服务、心理疏导、公益维权等具有公益性质的社区社会组织作为培育重点。第二,拓展服务空间。将服务即是最有效治理的理念融入对社区社会组织培育中。应对规模和能力弱小的社区社会组织拓展发展空间,尽可能对其开放居民生活和社区治理等事务,逐步引导有服务意愿的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事务,比如参与邻里纠纷化解、辅助解决家庭问题及提供各项服务等,以此延伸社区社会组织在源头治理中的参与半径。第三,研发服务项目。目前,针对社区服务存在的诸多盲区,应以项目为载体,积极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开展专业化、个性化服务。尤其是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在“细小急难愁”等民生亟须的问题上确立服务项目。支持社区社会组织以特色服务项目参与政府、企业设立的公益创投活动,边服务边成长。第四,加大扶持力度。建立和完善集人才、经费、场地、设施于一体的制度体系,尤其要确立专项基金的制度化,探索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化运作的途径和方法。第五,加强服务和监管。进一步放宽对社区社会组织的登记条件,将大量草根组织纳入政府监管范围,使其在得到有力扶持的同时,尽早在源头治理中发挥主体作用。

(作者单位: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社会和文化教研部)

编辑:涂传博 审编:y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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