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团省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关于做好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的实施意见》,正式将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支持范围。
《意见》要求,自2019年起,以探索和完善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的主要内容、购买方式、标准规范、监督机制、绩效评价和保障措施等为重点,在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开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试点,到2025年,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制度,促进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青少年社会服务需求相符合的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资源配置和供给机制,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初具规模,社会力量参与和提供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的氛围更加浓厚,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的内容日益丰富,服务水平和质量显著提高,全省广大青少年思想政治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明显提升。
《意见》还明确了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的主体,承接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的主体,在资金保障方面作出了要求。《意见》提出,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的内容应为符合群团改革方向、适应青少年需求、专业性要求较高的,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接的社会服务,突出公共性、引导性和保障性并主动向社会公开。主要包括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大数据服务、青少年思想引导、身心健康、婚恋交友、就业创业、社会融入与社会参与、合法权益维护和社会保障、违法犯罪预防等服务。
编辑:甘再松 审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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