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一师四团: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同框“出镜”

 时间:2023-02-10 16:49:10来源:清风官网 中国公益新闻网

近日,笔者前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四团游玩途中,偶遇一群在路边雪地里觅食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普氏原羚(黄羊),巧的是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苍鹰正在空中盘旋,同框“出镜”尤为难得。

据了解,普氏原羚别名滩原羚、黄羊,是中国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1988年颁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该种被列为一级保护动物,1999年中国的濒危动物兽类红皮书中将其列为极危级动物,现该动物被列为国家特级保护动物。苍鹰,又称黄鹰、鸡鹰,是一种中小型猛禽。根据2021年2月公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苍鹰的保护级别为二级,严禁非法捕杀。

第一师四团北倚天山与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接壤,西以托什干河为界与乌什县依麻木镇相望,东以库玛拉克河为界与温宿县吐木秀克镇为邻,距离阿拉尔市225公里、阿克苏市100公里。是兵团58个少数民族边境团场之一。

近年来,第一师阿拉尔市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不断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通过实施河(湖)林长制、林长制等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和野生动物保护措施,生态环境持续向好,林草生态植被覆盖率持续提升,野生动物种类数量持续增多,国家级重点保护动物频频“出镜”。

编辑: 审编:WJ

中国公益新闻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来源注明“中国公益新闻网”的所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公益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公益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公益新闻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我方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我方。

4、联系方式:中国公益新闻网 电话:010-57256752  电子邮件:4509524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