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茫崖警方成功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阿穆尔隼

 时间:2021-09-13 23:31:35来源:中国新闻网

青海茫崖警方成功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阿穆尔隼

图为救助的阿穆尔隼。 茫崖市委宣传部 供图

记者13日从青海省茫崖市委宣传部获悉,该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在野外巡护时成功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阿穆尔隼,并将其放生。

据介绍,茫崖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日前在野外巡护时,发现路边停留一只小鸟,疑似受伤,巡护民警担心被过往的车辆行人对其造成伤害,便上前查看,初步检查未发现明显外伤,可能因年幼不会飞翔,便将其带回大队喂养。返程后,民警立即与相关行业专家取得联系,后经仔细辨认,该小鸟是“阿穆尔隼”,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后经民警近一个月的悉心照料和喂食,“阿穆尔隼”具备放生条件,民警们便驱车到野外选择合适地点将其放生。

据资料显示,阿穆尔隼又称为东方红脚隼,属隼形目隼科。体灰色,腿、腹部及臀棕色,繁殖于西伯利亚至朝鲜北部及中国中北部、东北,于非洲地区越冬,是迁徙旅程最远的猛禽。栖息于有稀疏树木的平原、低山和丘陵地区,主要以蝗虫、蚱蜢等昆虫为食,有时也捕食鸟类、蜥蜴、鼠类等小型脊椎动物,在消灭害虫方面功绩卓著。

茫崖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国家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大力宣传,相关法律的不断完善,人民群众的思想在不断地进步,对于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也不断地提升,有效地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促进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使得野生动物有了更好的生存环境。

编辑:夏元庆 审编:chengfang

中国公益新闻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来源注明“中国公益新闻网”的所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公益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公益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公益新闻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我方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我方。

4、联系方式:中国公益新闻网 电话:010-57256752  电子邮件:4509524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