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大家以我为戒,再也不要捕捉野生动物了。”近日,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检察院在林头镇某村委会举行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会,被不起诉人蔡某现身说法,真诚悔罪。
年近八旬的蔡某,身体健朗。2020年7月,蔡某见附近山头上的鸟多了,于是购买了2张捕鸟用的细网布置在附近的山头,成功网到了5只鸟。就在蔡某拿着“战利品”到附近市场兜售时,执法人员找上了蔡某。面对执法人员的盘问,蔡某一开始疑惑不解。原来,蔡某捕捉的5只鸟属国家“三有”野生保护动物,不能非法捕捉和贩卖。随后,蔡某被执法人员带走进行进一步调查。
今年2月24日,案件移送电白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经依法审查,认为蔡某张网捕鸟的行为涉嫌非法狩猎罪。但蔡某犯罪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且年事已高,认罪态度好,拟对蔡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考虑到农村村民对非法狩猎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了解甚少,农村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屡有发生,承办检察官决定通过到案发地召开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会,引导群众深入了解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知识。
近日,检察官来到蔡某所在的村委会,对蔡某非法狩猎案举行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告会,邀请村委会干部和附近村民代表参加。检察官公开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并对不起诉理由、法律适用和相关政策等进行了释法说理,还重点结合所办案件和农村常见的非法狩猎行为,向群众详细讲解了有关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以及辖区生态环境保护状况等相关知识。与会群众表示通过公开宣告学到不少知识,希望相关部门加强法律宣传,强化村民的法律意识。
编辑:夏元庆 审编:GJ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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