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出逃”伤人动物园要担责赔偿

 时间:2018-04-12 23:09:36来源:昆明日报

两只在昆明动物园饲养的蓝孔雀偷偷从动物园飞出来,跑到隔壁云南大学校园里与市民们亲密互动;亚洲象本是野生动物,却闯进普洱主城区悠闲散步,为避免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大象被麻醉擒获后运抵云南亚洲象种源繁育基地管护。

近年来,动物园饲养动物伤人事件常被报道,在云南,野生动物伤人事件也时有发生。律师提醒,如果动物园饲养的动物因“出逃”造成他人损害,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的是野生动物,则可以通过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由保险公司赔付群众损失。

事件回顾

孔雀半个月“出逃”3次

“昆明动物园的孔雀出逃,来到云大享受阳光和草坪。”近日,有网友在微博中晒出一组孔雀图片,并配以上述文字。在网友晒出的照片中,“出逃”孔雀们神态自若,时而飞上云大档案馆的6层楼登高望远,时而漫步草坪,时而飞上枝头一睹繁花美景,模样十分悠闲。随后,“出逃”孔雀被工作人员诱捕“回家”。

经昆明动物园动管科证实,确实有两只孔雀从昆明动物园飞出。而在3月19日中午,也有两只孔雀飞到了动物园旁的省歌舞剧院; 4月4日又有3只孔雀从昆明动物园偷偷溜出来,在云南大学校园里闲逛。不到一个月,昆明动物园的孔雀就“出逃”三次。

昨日上午,记者在昆明动物园看到孔雀园内饲养的蓝孔雀、白孔雀等都处于散养状态,大多数都待在草坪内,不时有几只孔雀会越过草坪的围栏跨到另一片草坪上。而昆明动物园和云南大学仅一街之隔,云南省歌舞剧院小区与孔雀园仅一墙之隔,会飞的孔雀要逃出园中也不是件难事。

“目前昆明动物园的孔雀园内饲养了200余只孔雀,其中以蓝孔雀为主,也有约20只白孔雀。”昆明动物园动管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孔雀园内的大多数孔雀是经过修羽处理的,飞不了太高太远。这些孔雀在园内都是散养状态,它们可以走到人行步道上与游客亲近,也可在树梢上、草坪里自由消遣。通常,这些孔雀不会飞得太远,到了晚餐或者休息时间,它们会自行飞回动物园。

“出逃”动物伤人

动物园要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记者查询发现,早在2016年3月,昆明动物园就发生过猕猴“出逃”事件,在一只猴王带领下,共有9只猕猴逃离猴山。在经过两个多月时间的“逍遥”后,最后一只猕猴“落网”,所有猕猴“被捕”回家。

“动物从动物园跑出来,走到大街上,经常会吸引到不少市民的眼光,引起关注,但周围环境改变,原本温顺的动物们就可能会伤及周围市民。”云南唯真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何锡峰律师说,动物伤人是属于特殊侵权中的一种,按《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动物园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受伤群众的财物损失。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动物园内饲养的动物‘出逃’,说明动物园管理部门管理不慎,没有充分的预防措施和设施。所以遇到此类情况,动物园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何锡峰说。

野生动物伤人

可由保险公司赔付损失

4月7日晚,一头野生亚洲象闯进普洱主城区,为避免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更好地保护野生亚洲象,大象被麻醉擒获后运抵云南亚洲象种源繁育基地管护。

云南素有 “植物王国”“动物王国”的美誉。近年来,野生动物伤人事件频繁发生,从而引发的赔偿纠纷也不少。面对野生动物伤人,人民群众应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何锡峰介绍,云南已启动实施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由相关部门与保险公司签订协议,为野生动物购买保险,一旦发生野生动物肇事伤人事件,通过保险的相关条款,由保险公司赔付群众损失。2009年,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中心支公司与西双版纳州林业局,开发出首款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产品,2010年在西双版纳州开展试点工作并逐步向其他州市推广。2014年,该项目已推广到云南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实现了全省全覆盖。

另外,何锡峰认为,对野生保护动物肇事频繁地区来说,修建防护沟、防护壁、防护栏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野生保护动物肇事事件的发生频率和危害,也不失为一种有效的补偿形式。(记者蔡靖妮报道)

编辑:唐仁凤 审编:XK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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