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动员社工机构等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时间:2021-08-12 17:44:09来源:中国社会报

为保障广大社会建设和民政服务对象生命健康安全,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会建设和民政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通知强调,各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和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机关各处室、直管中心,各二级、直属单位要充分发挥联系服务基层群众特别是“一老一小”群体的优势,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动员工作,扎实做好社会建设和民政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督促指导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各类社会建设和民政服务机构,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杜绝麻痹心态、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贯彻执行各项防控制度和防控指南,认真落实扫码、测温、消毒、隔离等防控举措和“四早”要求,持之以恒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持“人”“物”同防,严格社会建设和民政服务机构人员出入管理,加强工作人员及服务对象的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大力推行预约登记,倡导错峰探视,减少人员聚集,做好冷链食品、快递、邮件等物品的监测和消杀,阻断外部输入途径。

持续动员专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心理疏导、健康关爱和资源链接、困难纾解、社会支持网络修复等服务工作。

通知要求,各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要建立完善领导协调机制,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主要负责同志带头研究谋划、部署安排、推动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健全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作用和村(居)委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作用,加强与各区委、区政府和乡镇(街道)层面的协调联动,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科学精准实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引导志愿服务组织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同时,及时了解、重点关注辖区内困难群众和受疫情影响人员生活状况,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积极推行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申请审核确认全流程网上办理。对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受疫情影响人员及其家庭,可通过发放临时救助金等措施及时予以救助,积极开展先行救助;存在重大生活困难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加大救助力度。保持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畅通,及时受理和回应困难群众求助。 (记者 安 娜)

编辑:chengfang 审编: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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