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创深圳民主法治领域社会治理体制改革新局面

 时间:2018-04-13 20:52:22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法制网记者 唐荣

今年1月,广东省深圳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调整了各专项小组设置和职能,分设了民主与法治领域改革专项小组和社会治理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并由深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华楠任组长,市委政法委牵头抓落实。近日,李华楠对今年深圳市民主与法治领域和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具体情况接受了《法制日报》记者独家采访。

记者: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改革开放40周年,深圳因改革开放而生、因改革开放而兴,是改革开放的试验田、排头兵、先行地,在这次专项小组改革中如何体现?

李华楠:为了全面加强党对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决策和统筹协调,更好推动改革工作,中央设立了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今年3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深改委第一次会议,研究推动新一轮改革工作,审议通过了一系列重要文件,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将改革进行到底的坚定决心。广东省委常务、深圳市委书记王伟中近日在主持召开深改组会议研究部署相关改革工作上要求,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重要要求,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最前列。

我认为,要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通过推进民主法治领域和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切实解决深圳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上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努力回应市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更高期盼,满足市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民主、法治的社会环境的更高要求。

记者:新时代下深圳的改革重点是什么,对深圳政法系统人提出了哪些要求?

李华楠:王伟中书记多次提出深圳改革要“走在最前列、勇当尖兵、再创新局”。这既是深圳经济特区的政治担当,也是对我们工作目标工作质量的基本要求。我们要走在最前列的标准和姿态,抓住改革重点,大胆实践探索,努力打造一批在全国具有示范意义的改革项目,为国家民主法治和社会治理领域改革提供更多新鲜经验。

新时代下,对于深圳政法系统人来说,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改革部署,继续敢闯敢试、敢为人先,以更高起点、更高标准谋划推进深圳市民主法治领域和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努力推出更多在全国叫得响的重大改革举措,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推动民主法治和社会治理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在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交出一份优异的答卷。

记者:目前,深圳在打造一批在全国具有示范意义的改革项目方面做了哪些尝试和努力,能否举例说明?

李华楠: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这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的改革任务。经过努力,深圳市司法体制改革的四项基础性改革已基本完成,司法体制“四梁八柱”主体框架也已搭建了起来,还有一些相应的配套和保障措施仍然还在持续跟进到位。我们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就是解决下一步如何“精装修”的问题。要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为重心,紧紧围绕四项基础性改革,研究制定科学有效的实施机制和保障措施,努力在构建新型司法监管机制、健全法官检察官惩戒制度、深化公益诉讼制度改革等方面创造新经验、打造新样板。

深入推进以加强综合监管为重点的社会组织改革。目前深圳市社会组织已有1.2万多家,居全国大中城市第二位,仅比上海略低一点。社会组织已经成为深圳市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在助推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促进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目前深圳市社会组织发展中还存在法规制度建设滞后、支持引导力度不够、综合监管机制不健全、执法监管力量薄弱、发挥作用不够充分等问题,特别是一些社会组织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对此,我们要通过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制、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建设信息化平台,制定在深境外非政府组织业务主管部门认定机制等举措,推动深圳市社会组织有序健康发展,努力在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有效发挥社会组织作用上为全国探索新路。

记者:据了解,在最近刚审议通过的26项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和社会治理体制改革重点项目中,有10项列入了深圳市委重点改革项目,完成时限大多在第二、三季度,可以说时间紧、任务重,那么如何确保各项改革按时保质完成?

李华楠:我们对照改革部署,逐条逐项制定好实施方案和工作举措,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时限要求,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改革按时保质完成。首先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去年,深圳市委深改组多次听取各专项小组、部门负责同志抓改革落实情况汇报,让各级领导干部感受到了改革的责任和压力,有力推进了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今年,我们也要学习借鉴这种做法,推动各成员单位领导干部把抓落实的责任扛起来,亲力亲为抓改革,扑下身子抓落实,形成“头雁效应”。

其次要增强改革督察的权威性和约束力。积极借鉴中央纪检巡视、环保督察这两方面工作的经验做法,抓好改革督察工作,做到既动真格对任务问效,也盯主体对干部问责。这要求深圳市委政法委强化督察职能,严格督察要求,及时跟踪各改革项目进度,对进度较快、完成情况较理想的,要予以表扬;对进度较慢、落实不力的,要限期整改、严格问责,督察结果要及时向深圳市委改革办和组织人事部门反馈。

最后要健全完善推动改革落实的制度机制。各改革牵头部门要抓紧对改革推进情况进行梳理,加强对已出台改革举措落实情况的评估,继续抓好尚未落实或落实效果未达预期的改革任务。要统筹运用会议协调、督察调研、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及时打通关节、疏通堵点,把问题一个一个解决,把事情一件一件完成,推动各项改革任务取得扎实成效。

法制网深圳4月13日电

编辑:彭淑仪 审编:XK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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