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2日凌晨两点多钟,经过3天时间来回近2000公里的长途奔波,邓州市司法局联合南阳监狱派驻警察以及穰东司法所将社区矫正在逃人员张某成功押回。
张某,男,汉族,出生于1991年12月8日,现年28岁。2013年9月2日,因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罪犯张某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自2014年1月后再未到社区矫正报道,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
2014年4月28日,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刑事裁定对其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遂即公安机关将其列入网上追逃对象,开展了为期五年多的抓捕行动。
2019年5月15日,张某到张家港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自首,随即,当地公安机关与我局联系。邓州市司法局高度重视,随即抽调人员组成押解小组于5月19日驱车前往张家港市,与当地警方做好押解、移交手续。
5月22日,经过3天时间,辗转近2000公里,终于将羁押的张某带回,顺利完成了此次押解任务,目前已送交有关机关执行收监。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此次押解任务顺利完成离不开相关单位的配合和帮助,充分体现了司法行政干警的整体执行力和快速解决问题的协作力,同时也为社区矫正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营造了社区矫正公正执法、高效执法的良好氛围。
编辑:祝玉娇 审编:jun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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