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开展慈善“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时间:2022-07-28 21:15:55来源:慈善公益报

慈善公益报(卢立志 本报记者 艾捷)7月25日下午,江苏省淮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茂萱一行,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江苏省慈善条例》的执行情况,赴淮安市慈善总会开展执法检查。通过查看慈善工作台账,听取慈善工作汇报,全面了解市慈善总会在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工作中的有关情况。市慈善总会会长陈洪玉出席活动并讲话,副会长兼秘书长李玉国汇报了市慈善总会在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工作中的具体做法。

执法检查汇报会现场

李玉国从开展慈善宣传、创新募集方式、打造慈善品牌、参与慈善公益、推广校园文化、加强自身建设等六个方面汇报了市慈善总会在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工作中的具体情况。2010年1月《江苏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实施以来,淮安市慈善总会共募集款物67139.79万元(含药品援助折款),慈善救助支出63790.86万元(含药品援助折款),救助困难群众24.68万人次。其中2021年全年募集款物达7325.83万元(其中接收药品捐赠价值3816.64万元),慈善救助支出7592.44万元(含救助药品价值3816.64万元),救助服务困难群众5万多人次。2010年荣获“中国爱心城市”称号;2014年—2018年连续三届荣获“中国城市公益指数百强城市”;2020年淮安市荣获第五届江苏慈善奖“最具影响力慈善组织”;“慈善淮安?精准济困”项目荣获“中华慈善品牌项目”称号;计生润家、精准济困、资助公益项目,分别荣获第二、三、四届淮安慈善奖“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2021年被江苏省民政厅评为AAAAA社会组织。

此外,李玉国还对市慈善总会在具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客观的分析和阐述,并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慈善工作提出了可行性建议。

陈洪玉在汇报会上,首先对淮安市人大常委会周茂萱副主任带队来市慈善总会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同时也感谢市委、市政府长期以来对慈善工作的重视、对慈善事业的关心。就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江苏省慈善条例》的精神,为推动慈善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建议政府支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将慈善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二是要建立慈善工作的协调机制。三是要重视和加强慈善文化的宣传和普及。四是要依法加强对慈善公益组织的服务监督。

周茂萱对淮安市慈善总会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江苏省慈善条例》工作过程中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她指出,市慈善总会作为淮安社会公益组织的龙头,以其规范的工作行为,扎实的工作作风,丰富的救助品牌,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好评,让享受到政府兜底保障补充的困难群众最大限度地享受到慈善的温暖。我们也将通过这次执法检查,进一步理清社会各方面在参与慈善过程中职责,加强与政府层面上在贯彻“一法一条例”工作中的联系,大家一起努力,确保“一法一条例”得到更好的落实,为推动淮安市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淮安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施恩佩、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晓录,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王立华,市民政局党组书记沈在宏、局长李萍、副局长韩文治,市慈善总会副会长高建霞、蒙卫东、贾书成等有关同志参加了检查活动。

编辑:卜元 审编:cheng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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