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培育监管共同发力 社会组织更有活力

 时间:2019-08-21 23:22:04来源:福建日报

社会组织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福建省坚持积极引导发展与严格依法管理并重,着力在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上下功夫,较好地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

优化环境

2013年5月以前,福建省社会组织申请成立必须先找业务主管单位,再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如今,成立行业协会商会、科技、公益慈善、城乡社区服务等4类社会组织可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方便相关社会组织成立。

为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福建省注重“多管齐下”:强化社会组织发展政策支撑,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意见》《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社会组织登记简政放权,落实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允许行业协会商会一业多会、下放异地商会和基金会登记权限等措施;创新互联网+社会组织服务模式,打造福建省社会组织“一网(福建社会组织网)一号(福建社会组织微信公众号)一平台(福建社会组织信息综合平台)”服务格局。注重引导培育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取得明显成效并得到民政部通报表扬。

依法管理

之前,省级社会组织进行年检,需到登记管理机关一趟。2019年起,福建省在全国率先试行省级社会组织年检改年报,通过年报材料在线申报、年报结果在线查询,基本实现“一趟不用跑”。

为强化社会组织管理,福建省注重创新工作举措,增强管理实效。在全国率先出台《福建省学术类社会团体评估技术规范》《福建省行业协会商会评估技术规范》。引导社会组织依法依规运行,开展社会组织负责人约谈、双随机抽查、财务抽查审计、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等工作,通报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纳入110联动机制得到民政部充分肯定。

闽台交流

“通过开展学术交流和人才培养,可以促进两岸相互学习、共同提高。比如台湾医院非常注重医学实验室的建设,在规划布局上也更注重人性化、生活化,这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福建省医学会副秘书长谢玲华说。

围绕服务大局,福建省立足区位优势先行先试,引导社会组织在两岸交流中发挥作用。在全国率先批准成立以“海峡”冠名的社会组织,对台湾同胞在福建举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试点登记;支持台湾同胞在自贸试验区内独资设立社会服务类民办非营利性机构并担任法人代表;鼓励台湾同胞加入福建省经济、科技、文化、艺术类专业性社团组织、行业协会,在闽台湾科技人员可担任社团理事及以上职务。引导福建省社会组织与台湾同类社会组织开展对口交流,建立联系互动机制,促进两岸经贸、文化、科技、教育、农业、旅游等多领域紧密合作、共同发展。

党建引领正确发展方向

“党建工作创新联盟实现了社会组织之间学习共促、活动共办、发展共商、困难共帮,推动‘强党建、促发展’落到实处。”福建省海峡非营利组织发展促进中心党支部书记、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第三联盟工作组组长罗申如是说。

为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创新发展,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围绕实现“双强六好”目标,提出“一年覆盖、两年规范、三年提升”的工作思路,将党建工作与社会组织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以登记、年检、评估为抓手,采取“三建一派”方式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两覆盖。探索建立“一联盟、两平台、三同步、六重点”1236党建工作法,推进党的组织从有形向有效覆盖转变。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引领和教育广大党员、群众增强政治认同;引领和监督社会组织依法从业,诚信从业;引领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吴艺林 黄云龙 涂定发 李锋华)

 

编辑:郭建家 审编:cheng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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