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举办全省性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

 时间:2018-11-19 19:26:32来源:《中国社会组织》杂志

11月15日,2018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示范培训项目——辽宁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和全省性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在沈阳市召开。辽宁省各市(县、区)登记管理机关负责人和社会组织负责人共计30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班。

此次培训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条例》和社会组织相关法律政策,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而举办的。

培训班上,辽宁省民政厅行政审批处处长赵适良、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谷正贤深入解读了《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条例》,讲解了条例出台背景、意义及条例中关于社会组织设立、变更、注销,内部治理,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的具体要求。辽宁省委党校牟广东教授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为题进行了授课。

培训班学员一致表示,本次培训课程设计切实针对业务需求,安排紧凑、内容丰富,对今后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据悉,10月11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条例》,这是全国首部社会组织管理地方性法规。条例重点就规范社会组织登记许可、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制、加强社会组织内部治理以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条例》的出台是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走向法治化的重要举措,对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改进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激发社会活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发挥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影响。(记者涂兆宇)

 

编辑:郭建家 审编:Q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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