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中加强名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和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工作专题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市社会组织名称管理,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会组织名称管理集中整治工作,对名称不规范的社会组织进行集中核查、限时整改。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基金会名称管理规定》和自治区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中加强名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制定了全市社会组织名称管理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了《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社会组织名称管理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呼民政发〔2018〕164号),明确了社会组织名称的组成模式、集中整治的责任人、整治内容、方式方法和整改后的手续变更备案等具体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
9月11日,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召开了全市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工作集中整治工作会议,市民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各旗县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部署了全市社会组织名称管理集中整治工作,集中核查了市本级和9个旗县区社会组织的名称与所在地域、业务范围、业务主管单位、组织形式等是否符合要求。通过集中核查,全市71个社会组织名称不符合要求,市民政局对名称不符合要求社会组织所在的民政部门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
不规范名称整改工作是民政部安排的专项行动,涉及面广,关系到相关社会组织的切身利益,我市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政策宣传、管理服务和检查监督, 正确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协调业务主管单位对整改工作给予积极支持配合,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拒不整改的社会组织将给予相关的行政处罚,直至撤销登记,有力维护社会组织发展的有序环境。
通过此次名称集中整治工作,要将我市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中名称存在问题的整改到位,不留死角,在今后的社会组织登记过程中,我市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要严格依法履职,进一步树立规矩意识,严格按照中央文件精神,在名称管理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审核、从严把关,将中央文件要求落在实处、做到细处,不得突破界线。从源头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将社会组织名称管理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确保全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编辑:郭建家 审编:Q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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