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8月8日讯(福建日报APP-新福建记者 潘园园)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社会组织行为,省民政厅日前出台《福建省社会组织行政执法约谈办法》,明确行政约谈范围包括:对拟成立(取得登记管理机关认可,完成登记前)社会组织的约谈,告知登记申请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对完成登记后社会组织的约谈,告知成立登记后应注意的各类事项,介绍办理相关流程、社会组织培育、扶持相关政策,指导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对换届期间社会组织的约谈,督促社会组织按照章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指导召开换届大会,对新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强调法定权利和职责,督促其依法履职;对被投诉举报及存在违规情形的社会组织的约谈,指出其存在问题,警示法律后果,及时制止纠正不正当行为,并提出整改要求。
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不少非法社会组织在活动中打着“中国”“国际”等字头、冒用国家机关名义进行敛财,给群众带来财产损失,也损害了社会组织的公信力。今年以来,我省积极落实民政部、公安部关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的部署,在各地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开展摸排整治工作,落实社会举报线索,对相关社会组织进行立案调查,并公布首批14家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有效净化了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编辑:郭建家 审编:XK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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