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讯(记者陈波)7月31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推进“千百工程”设施建设,我市已印发《重庆市社区养老服务“千百工程”建设规范》《重庆市市级示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实施细则》《重庆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任务》等配套方案,全面规范社区养老设施的建设标准。
根据《重庆市社区养老服务“千百工程”建设规范》,我市社区养老服务站和市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必须遵循以人为本、公平公正、社会运作、安全营运四大原则。同时,所有设施建设应统一标识标牌、统一功能风格、统一文化氛围。市级示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室内外设计和质量监理,原则上按政府采购程序统一招标确定。
《规范》还提出了八大功能区设置,即服务接待区、生活照料区、托养护理区、健康管理区、文化教育区、人文关怀区、休闲娱乐区、运营管理区,社区养老服务站应选择设置四项以上功能区,市级示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原则上应设置以上所有服务功能区。
《重庆市市级示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实施细则》提出,市级示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由社会组织或企业运营,社会组织应取得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法人执照,企业应取得工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执照,同时,要具有养老服务资质,并按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规范和相关规定开展养老服务。
同时,市级示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筑规模原则上分为a、b、c三个标准,a类规模的建设面积应在1800平方米以上,b类规模的建设面积应不低于1200平方米,c类规模的建设面积原则上应不低于750平方米。
《细则》提出市级示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的方式运营,支持连锁运营、联盟运营和ppp运营等方式,鼓励各区县探索创新运营模式,鼓励社区养老服务站与市级示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立营运联盟。
《重庆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任务》则详细分解了近三年建设任务,其中,今年我市将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站200个,市级示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20个;2019年和2020年将每年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站400个、市级示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40个。
编辑:郭建家 审编:XK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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