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创新“枫桥经验” 探索基层治理制度现代化转型

 时间:2018-05-31 19:23:51来源:中国社会报

发源于上世纪60年代的“枫桥经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浙江综治工作的生动实践,也是中国特色社会治理的经典样板。经过半个多世纪的时代凝练,新时代背景下“枫桥经验”,已由原先“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向“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样板打造。由此,总结好、提升好、推广好“枫桥经验”,对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深化平安浙江建设、打造平安中国示范区具有重要意义。

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对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做好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必须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创新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加快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转型。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传承和发扬“枫桥经验”,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供坚实基础。在浙江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中,共治是确立基层治理各主体关系的关键,也是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总体格局的总抓手。只有在厘清多方权利、责任边界基础上,才能有效开展基层治理制度的现代化转型。

有效厘定“政社关系”,助推社区服务功能归位

推动基层政府职能转移。浙江省委、省政府先后下发《深化经济发达镇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服务型乡镇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化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城市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着力推动乡镇(街道)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基层党组织建设上来,转移到做好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工作上来,转移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上来。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基础保障等,切实强化乡镇(街道)管理服务功能。

建立社区服务事项准入制度。依法厘定政府与社区的权责边界,是推进多元社会主体参与基层治理的前提。2015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建立涉村(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制度的通知》,建立全省统一的涉村(社区)工作事项,确保清单之外无事项。金华市明确对社区可承接的行政性事务实行准入制度,根据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和“权随责走、人随事转、费随事转”要求,由政府向社区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工作条件及政策指导。嘉兴市出台《关于深化“三清理四规范一提升”行动切实增强村(社区)服务能力的意见》,规范了社区工作事项、创建评比、社区台账和公款消费等事项,凡未列入准入事项的,任何部门(单位)一律不得交村(社区)办理。

建立社区评价政府部门工作机制。政社关系的界定基础在于基层,形成群众自治与政府治理的双向通道是关键。除省级层面的政策创制外,在落实中,宁波市制订《关于对2017年度社区评议机关实行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组织全市社区对市直单位服务社区、指导工作、工作作风、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纳入市直单位目标管理考核,进一步推动部门增强服务社区意识,推进政社良性互动。

从点到面激发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活力

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不断优化服务,简化登记程序,降低准入门槛,重点培育为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失业人员、农民工等特定群体服务的社区社会组织。推进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为社区社会组织在组织运作、活动经费、培育孵化、管理咨询、人才队伍等方面提供支持。争取到2020年平均每个城市社区有15个以上、农村社区有5个以上社区社会组织,全省新增登记社会工作服务机构100家。

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进政府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建立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事项清单目录,明确购买服务的种类、性质和内容。各地通过直接资助、项目购买和公益创投等方式,支持社会组织承接服务。2014年温州市出台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购买服务、年度指导目录等“两办法一目录”,把原本由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171项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110家社会组织承担。

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发挥作用。积极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重点是参与纠纷调解、健康养老、公益慈善、社区禁毒、社区矫正等服务。当前,全省各类社区社会组织,在各个领域提供公共服务、反映利益诉求、规范社会行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杭州市上城区湖滨晴雨民情民意工作室在G20峰会期间,查找并化解各类问题100多处。截至今年上半年,已累计征集社会舆情信息9694条,推动解决了1500余个民生热点难点问题。

协同推进“两约”制订修订,提升居民参与效度

注重顶层设计,建构完备“两约”工作体系。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决定》把“村规民约、社区公约”作为“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的重要内容。各地成立“两约”制订修订工作领导小组,把该项工作作为开展“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推进年”、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研究制订方案,加强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各地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力亲为,深入基层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研究解决问题,各部门密切配合、整体联动,合力推进制订修订“两约”工作。

强调规范操作,推动协商程序标准化。在规范程序上,坚持以“三治”融合为方向,按照合法性、广泛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原则,通过入户、电话、短信等方式,广泛征求并吸纳群众意见,形成居民群众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如湖州市吴兴区推行“两议、两公开、一表决、八步走”的“2218”工作制度,实现“两约”制订修订透明化、民主化。为有效发挥“两约”积极作用,江山市探索设立村规民约(社区公约)执行委员会,解决村规民约(社区公约)执行难问题。

突出问题导向,推动“两约”工作务实化。重点是结合当前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本村难点工作,如“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平安建设、环境大整治等,加强村民自我管理,破解当前难题。杭州市下城区安吉社区针对小区群租房较多和环境脏乱差状况,挨家挨户征求意见建议,将杜绝房屋群租、实行“垃圾不落地”、小区“自筹经费确保安全保障”等写入《小区公约》,得到了居民支持,签订同意率达到99%,有效解决了当前社区管理中的难题。

创新城乡社区协商形式,深化基层民主建设

社区协商形式多元化。实践中,杭州市在全市1038个社区、2041个村成立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村务协商议事会、乡贤参事会、村民恳谈会等形式多样的议事协商机构,创新村落(院落)协商、网格协商、邻里协商、智慧协商等方法,形成了邻里值班室、“共建圆桌会”“阳光议事坊”等协商共治好机制。金华市推行协商民主、“五事一会协商法”,村级重大事项村务民主听证会等制度,充分保障居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社区协商程序规范化。宁波市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从协商平台、协商内容、协商主体、协商程序和协商机制等方面着手,推进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湖州市通过制发《关于培育发展乡贤参事会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指导意见》,由村“两委”和乡贤代表发起,充分利用本土乡贤、外出乡贤、外来乡贤的亲缘、人缘、地缘优势以及经验、学识、财富和文化道德修养,发挥乡贤参事会的补位和辅助作用,推动“村事民议,村事民治”。

社区协商激励机制常规化。协商民主不仅需要形式的创新与程序的规范,作为基层自治的重要实践也需要通过激励与支持获得群众的价值认同。浙江省一些地方通过在乡镇(街道)层面探索成立乡贤参事联合会,建立乡贤参事会运营机制、激励机制和支持机制,为各村乡贤参事会提供培育孵化、支持评估以及交流培训等服务;在县级层面设立乡贤基金,为乡贤参事会项目化运作提供资金保障,形成了县、镇、村三级乡贤治理平台。同时,还利用数字电视、农民信箱、乡贤榜(墙)、和美乡风馆、文化礼堂等载体宣传乡贤事迹,开展评选表彰,激发其参事履职的积极性。

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不断丰富发展与创新的,其核心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坚持中求发展、变化中求创新,全心全意维护好人民利益。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基层社会治理一直是浙江省探索创新地方治理实践的关键。近几年经过各地的积极探索,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公众参与、社会协同、法治保障社会治理机制,将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及理念融入到基层社会治理实践中,为更好有效预防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并继续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供有力的现实支撑。

(作者系浙江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王剑侯)

编辑:郭建家 审编:XK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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