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游璇钰 通讯员王韬杰)记者5月25日从市民政局获悉,为动员社会力量和各界群众积极参与打击非法社会组织非法活动,获得取缔非法社会组织的有力证据,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利益,该局将联合市公安局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工作,并从即日起到今年12月31日,设立有奖举报,相关线索被查证属实后,对第一举报人每宗奖励300元。
据悉,此次举报的范围包括两大类非法社会组织:一是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也包括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二是未经登记、备案,擅自在境内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 “离岸社团”“山寨社团”等境外非政府组织及冠以“中国”“中华”“广东省”“广东”“惠州市”“惠州”等字样,设址和活动在惠州市内的非法社会组织。
据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举报采取实名举报方式,需要提供举报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举报非法社会组织行为时,可向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提供非法社会组织线索,包括非法社会组织名称、图片证据、详细地址,以及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内容等。所举报的非法社会组织未曾在国家民政部、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网站和惠州市社会组织信息网公开曝光,经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后,对第一举报人予以奖励,奖励标准为每宗人民币300元。在举报案件查实后,将通知投诉举报人到市民政局领取奖励金。投诉举报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有效身份证件领取,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举报渠道
邮箱:0752shzz@163.com,举报电话:0752-2107699;举报信件邮寄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斑樟湖路77号二楼(惠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邮编516003。
编辑:郭建家 审编:XKJ
中国公益新闻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来源注明“中国公益新闻网”的所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公益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公益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公益新闻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我方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我方。
4、联系方式:中国公益新闻网 电话:010-57256752 电子邮件:4509524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