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推出数项社会组织登记审批改革措施

 时间:2018-05-22 12:44:15来源:天津市政府网站

5月18日,为全面推进天津市社会组织登记审批改革,实施审批与监管联动机制,形成社会组织管理闭环,市民政局领导同志代表市民政局在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组织召开的行政审批系统市区两级联动调度会上做专题发言,市审批办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审批办副主任、市社管局副局长、市公安局、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督委、市卫计委、市教委审批处及16区审批局负责同志共计50余人参会。

市民政局领导同志在讲话中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放管服”“津八条”等营造天津良好营商环境重要举措,推进我市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制度改革,提升服务社会组织能力,市民政局将与市审批办联合推出“组合拳”,多项举措推进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制度改革,主要为:一是压缩审批时限。实施要件容缺、承诺审批、最多跑一次改革措施,并将社会组织、慈善组织成立、公开募捐资格许可的办理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二是稳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的直接登记。我市凡行业协会商会登记,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批复,直接由发起人向市民政局提出申请。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应当由区审批局依法审批。三是简化行政审批中介要件。改由申请人提交银行出具的出资函证或由中介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四是推行一表式年检制度。为进一步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在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社会服务机构)年检工作中,实施一表式年检制度。刘丽红副局长强调,本次社会组织改革制度是落实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先行先试的探索,各区民政局、审批局要整合资源、鼎力配合、主动担当,正确处理审批中有监管事宜、监管中涉及审批事项的疑难问题,主动协调解决,突破制约因素,要以市委书记李鸿忠“民评民说是依据、民苦民痛是失职”为考量我们此次改革工作成功与否的唯一标准。

市审批办领导同志要求全市各级审批部门在两局联动工作中要担主责、清积件、搞协作、抓落实,并对今后审批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要鼓足工作劲头;二要为创造良好营商环境服务;三要打造智能化审批模式;四要建立统一审批管理体系;五要担当作为主动服务。(市民政局)

编辑:郭建家 审编:XK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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