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党辽宁省委员会建议建社区养老慈善专项基金 加大对老年福利事业投入

 时间:2018-01-30 10:56:03来源:华商晨报

本报讯 引导和鼓励科技型企业研发符合老人需求的智能化设备。吸纳家政服务中心、医疗服务机构等进入养老基础数据库,为老人提供服务。

加大对老年福利事业资金的投入;建立社区养老慈善专项基金;鼓励老年人根据实际需要购置相关智能设备、选择相关服务……

政协辽宁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期间,致公党辽宁省委员会对我省发展“互联网+居家养老”提出了建议。

“互联网+居家养老”刚起步

缺乏统一服务流程和标准

目前,我省各市的“互联网+居家养老”均处于起步阶段。各个区域为老年人提供的服务存在一定差异,而且覆盖面有限,影响了老年人对“互联网+居家养老”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此外,我省尚未把“互联网+居家养老”列入全省总体发展规划进行顶层设计,缺乏社会参与平台。

近年来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绝大多数也只能提供传统的非规模性的为老服务,还难以被有效纳入到“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之中。

在综合保障上,存在供需匹配不足。社区范围内有养老需求的老年人数较多,但是由于信息统计时间差以及信息统筹层次较低等原因,导致一些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无法满足,数据平台上的内容有所欠缺,产生了供需失调的现状。在政策层面上,尚未通过地方性法律、法规的形式建立起完善的社会资本准入机制、运行机制、服务提供机制、服务分离机制、跟踪监管机制等。

建立社区养老慈善专项基金

制定统一的服务流程和标准

致公党辽宁省委员会在建议中提出,在市、县级层面,进行统一规划,由民政部门牵头,联合工信、卫计、公安等部门,制定统一的服务流程和标准,建立完善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居家养老管理平台,统一建立大数据服务中心,合理确定统计指标体系和考核指标体系,确保所设计的养老服务规划既符合地方财政的供给能力,又能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基本需求。在街道、社区层面,鼓励建立健康医疗中心、线上线下生活服务中心、文化信息中心等多样化、个性化养老服务系统,实现与市级居家养老管理平台的无缝对接。

建议提出,引导企业针对社区养老运转流程和应用需求,开发系统管理软件和终端应用软件。引导和鼓励科技型企业研发符合老人需求的智能化设备。吸纳家政服务中心、医疗服务机构等进入养老基础数据库,为老人提供服务,利用互联网技术优化公益性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养老服务,支持企业为老人量身定做一些网络服务。

加大对老年福利事业资金的投入;引导并支持社会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建立社区养老慈善专项基金;鼓励老年人根据实际需要购置相关智能设备,选择相关服务,政府财政应该给予适当补贴;加大信息化系统投入,确保系统运行顺畅、维护简便、功能齐备、信息传递及时可靠;完善配套的智能设备和物联网技术,逐步建立健全与老年人沟通便捷、服务及时的信息化服务网络;加强宣传教育和应用培训,帮助老人在思想观念上接受新事物。

降低社会力量提供“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的准入门槛,鼓励民营企业、社会资本投资“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事业。制定相关税费的优惠政策,通过税收、金融、水电使用、人员招录培训、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华商晨报主任记者 闻英奇)

编辑:郭建家 审编:T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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