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益性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单位或可自行招募志愿者

 时间:2020-09-23 15:52:36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9月23日电 (陈杭)北京市修订《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增加了特定领域志愿服务的规范,提出公益性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举办单位可以自行招募志愿者。

这是记者23日从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获悉的。

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苗林在会议上作关于《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修订草案)》(下称修订草案)的说明。

修订草案共四章39条,包括总则,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活动,促进措施和附则。明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负责建立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经验推广。民政部门负责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明确北京市志愿服务联合会按照章程指导北京市志愿服务有关工作的开展。

此外,修订草案还提出完善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的规范,完善志愿服务促进措施等。

志愿者可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为完善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的规范,修订草案明确,志愿者可以通过北京市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志愿北京”信息平台)自行注册,也可以通过志愿服务组织注册。

修订草案补充三项志愿者权利,即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了解志愿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以及无偿、如实、及时获取志愿服务记录证明。补充两项志愿者义务,即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应当服从管理,接受必要的培训,以及合理、适当使用志愿服务标志。

关于志愿服务组织,修订草案明确民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标识志愿服务组织身份并向社会公告。同时明确根据志愿服务活动的需要,可以为志愿者提供交通、食宿、通讯等保障;安排志愿者参与可能发生人身危险的志愿服务活动,应当事先为志愿者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此外,修订草案还就志愿服务标志和志愿者誓词、志愿服务协议、志愿者权益维护、统计发布制度等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

通过时间储蓄等方式激励长期参与志愿活动

修订草案提出增加特定领域志愿服务的规范,除明确公益性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举办单位可以自行招募志愿者外,还明确了在北京市举办国家重大活动和政府主办大型体育赛事、展会等,北京市可以建立志愿服务协调保障机制。

一方面,修订草案规范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志愿服务保障和活动规范;明确应急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开发应急救援类志愿服务项目,提升公众相关意识和能力。鼓励和支持各类组织成立志愿服务队伍开展专业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具备专业知识、技能和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提供专业志愿服务。

另一方面,修订草案规范村(居)委会组织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解决社区和居民切实需求。明确设立志愿服务站,构建志愿者、志愿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的对接平台。

修订草案还明确北京市提倡的志愿服务重点发展领域和重点服务对象,加强志愿服务品牌建设。同时明确通过星级评定、时间储蓄等方式激励志愿者长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明确北京市为通过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注册的志愿者购买人身伤害保险,鼓励开发第三方责任险等险种。倡导企业将志愿服务精神融入企业文化建设,倡导以家庭为单位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截至今年7月,通过“志愿北京”网站实名注册志愿者已经突破440万人。志愿服务领域从服务于国家重大活动、大型群众性活动拓展至城市治理、民生需求等领域。

可集中宣传和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北京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丛骆骆认为,修订草案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总结北京市志愿服务新经验,解决实践中面临的新问题,完善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活动等有关规范,总体较为成熟。

丛骆骆指出,大型活动志愿服务是首都志愿服务的重要品牌,建议从完善协调机制、制定标准规范、统筹大型活动与城市运行、社会秩序维护等角度,进一步总结提升。

丛骆骆称,为进一步加强志愿服务文化建设,建议明确每年3月5日当周在北京市集中宣传和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完)

编辑:徐建华 审编:yw

中国公益新闻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来源注明“中国公益新闻网”的所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公益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公益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公益新闻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我方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我方。

4、联系方式:中国公益新闻网 电话:010-57256752  电子邮件:4509524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