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如何真正落实?昨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座谈会,省人大代表万军领衔多位代表就推进垃圾分类处理立法、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完善居民垃圾分类处理硬件建设、建立配套资源回收体系等问题约见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和改革委等部门负责人。代表建议借鉴河长制,将垃圾分类处理工作需要纳入各级主要领导管理责任范围,落实垃圾分类责任。
目前,广东省内除广州市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并强力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外,其他多市也正在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一些地区相关地方性法规也正在制定中。但也存在地区发展不平衡,推进有先后,力度有大小的问题。
“可否借鉴国家的河长机制,将垃圾分类工作列入到省、市、县、乡级主要领导管理责任之内,达到与水污染治理同等重要的程度。各级主要领导责任落实后,相应的资源,如各项人、财、物,将会达到更好地协调与有效利用。”省人大代表万军认为,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流程长,工序繁琐,要避免出现九龙治水,谁都管而谁都管不了的情况,需要持续稳定强而有力的保障。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垃圾分类工作,目前正准备组织编制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的评估办法,由第三方进行评估,对各地进行评估监督,并定期向各市通报。
编辑:丁明辉 审编:cheng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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