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精神:中国志愿服务精神的核心表达

 时间:2019-10-31 11:31:29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尽管雷锋精神和志愿服务精神在时代背景与内涵、内容、价值理念及载体与所处环境方面都有所不同,但是学雷锋活动的开展对我国志愿服务的兴起和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可以说,我国的志愿服务就是在吸取和借鉴持续了几十年的学雷锋活动的经验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对学雷锋活动的继承和发展。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了新时代。在新的时代背景下,要构建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志愿服务话语体系,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志愿服务的发展,就须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将雷锋精神融入志愿服务中去。

首先,雷锋精神与志愿服务精神在价值取向上具有高度一致性,这为两者的有机融合提供了深厚的价值基础。

所谓雷锋精神,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一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这种精神用雷锋的话来说,就是“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这种精神所蕴含的最为根本的价值取向就是要树立人民利益至上的价值理念,将人民的利益放在首要的位置。而这种价值取向与志愿服务所提倡的社会公益至上的价值理念在本质上具有一致性。一方面,人民当家作主,决定了我国的社会公益本质上属于人民利益的范畴,是基于人民的需要而产生的,提倡人民利益至上就须提倡社会公益至上。另一方面,作为一种公益活动,志愿服务本身就是适应社会公益的需要而产生的。公益性是志愿服务之所以为志愿服务的本质所在,这种公益性强调志愿服务不是针对社会的某个特殊群体的利益,而是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所展开的服务。无论是帮贫扶困、帮孤扶残、支教扫盲、社区建设、环境保护,还是抢险救灾、服务大型活动,都属于人民利益的范畴,都是实现和维护人民利益的行动,都是为了让人民过上美好生活。正因为雷锋精神与志愿服务精神在价值取向上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将两者融合起来,将雷锋精神融合到志愿服务行动中,必然能有力地促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志愿服务的发展。

其次,弘扬雷锋精神,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志愿服务最鲜明的特征。

志愿服务虽然是普遍现象,但不同国家的志愿服务都是基于本国社会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的,都要受本国历史文化以及经济政治等因素的影响,具有自己的特色。我国的志愿服务虽然受到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志愿服务理念的影响,但主要根植于我国的历史文化传统、根植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这就决定了话语体系的构建须立足于我国国情、突出中国特色。而雷锋精神是我国特有的民族精神和伦理精神,将雷锋精神融入志愿服务活动之中,以雷锋精神为核心来构建我国志愿服务话语体系,以雷锋精神的弘扬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志愿服务活动的发展,是我国志愿服务不同于国外志愿服务的最鲜明的特色。正因为如此,习近平总书记就学习弘扬雷锋精神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做雷锋精神的种子”“让雷锋精神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世世代代弘扬下去”。

再次,弘扬雷锋精神,有助于在志愿服务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

以人民为中心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立场,也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志愿服务话语体系所必须坚持和发展的根本立场。只有坚持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才会真正自觉地站在人民立场上想问题、办事情,做有利于人民、符合人民眼前利益要求和人民长远利益要求的事。因此在志愿服务活动中,我们“必须牢记我们的共和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始终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为人民利益和幸福而努力工作”。正如上面所说,雷锋精神本质上就是一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弘扬雷锋精神,将雷锋精神融入志愿服务中去,有助于志愿者坚定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心上,把人民对幸福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才能将为人民服务与自我价值的实现有机结合起来,围绕人民利益来开展志愿服务工作。正如雷锋所说:“我们吃饭是为了活着,可活着不是为了吃饭。我活着就是为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民的困难就是我的困难……我能帮助人民克服困难,是最幸福的”。

编辑:徐建华 审编:cheng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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