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一市民收养了一只猴子,得知是国家保护动物后,主动上交自然资源公安机关。
5月9日,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公安局接到一市民电话报警称:家里有一只饲养3年的猴子想交给警察。接报后,民警联系了西双版纳州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的专家一起赶到报案人家中。在报案人家中后院内,民警惊讶地发现,在一个铁笼里竟饲养着一头体长近0.6米、重约10多斤的“凶悍”猴子,在铁笼里大声吼声和摇动铁笼。市民童先生介绍,这只猴子是2016年7月的一天去老挝游玩返回时,在勐腊边境附近的路边见一商贩贩卖小猴子,他们担心小猴子落入“坏人”手里受到伤害,便从商贩手中购得小猴带回家饲养。在收养的日子里,童先生把猴子当成自己的孩子精心照顾,每天为猴子购买新鲜的蔬菜和水果,给它洗澡,早晚还要抽空带它去院子里爬树锻炼。时间长了,猴子把他当成了家人,对他很是依赖,他一外出,猴子就会大声叫唤,有时还会挣脱链子,跑到外面玩耍,尽兴后自己再回家。这样一饲养就是3年时间。其间,曾有元江县人出钱5千购买此猴,但被童先生拒绝了。这几天,景洪市气温异常偏高,城区日极端最高气温40.0℃,酷暑难耐使铁笼里的猴子格外烦躁,整天大声吼叫,影响了邻居生活,邻居非常反感。童先生也曾想放弃收养,却不知道怎么处置。5月9日,童先生看到来小区附近开展“扫黑除恶”、野生动物保护相关知识宣传的自然资源民警,咨询后便打电话给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公安局,让民警将猴子带走妥善处置。经仔细检查,西双版纳州野生动物救助站的兽医确定这只猴子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面猴,也叫短尾猴。考虑这只短尾猴目前已不适应野外生活,民警将其交给了野生动物救助站收容救助。
编辑:廖玺娇 审编:chengfang
中国公益新闻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来源注明“中国公益新闻网”的所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公益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公益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公益新闻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我方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我方。
4、联系方式:中国公益新闻网 电话:010-57256752 电子邮件:4509524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