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社区矫正工作是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者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在社区中进行有针对性管理、教育和改造的工作。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是其显著特征。
2006年7月,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扩大社区矫正试点范围的通知》,广东省深圳市在福田区、罗湖区正式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在这样的背景下,深圳市司法局基于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的需要,于2017年12月发起成立了深圳市春雨社会工作服务社(以下简称春雨),专门开展司法领域社会工作服务。
2008年3月,在社区矫正工作向深圳全面推进之际,春雨承接深圳市民政局购买的首批36名司法社工,开始探索和积累社工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经验。
提供全面精准社会工作服务
过去十年,在深圳市司法局和各区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春雨社工通过发挥专业优势,积极探索,逐步形成了“以需求为导向,以项目为平台,以资源整合为基础,以创新为核心”的工作思路,为社区矫正人员及其家属提供服务超过1万人次,带领社区矫正人员开展的社区服务惠及市民超100万人次。
据了解,春雨社工成立以来,十分重视对社区矫正人员犯罪原因、改变动机、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等方面的需求评估工作,以提供更全面更精准的社会工作服务。
春雨社工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调研评估,我们发现高达81.8%的社区矫正人员希望能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47.8%的人希望能够接受心理健康教育;37%的人希望学习公共道德,这能够为社工设计更加合理的教育体系。”调查发现,79%的社区矫正人员能够“特别留意学习”与犯罪原因有关的知识;36%的社区矫正人员有能力并愿意开发课程来给其他人授课,这为社工创新教育方式提供更多可能。
春雨社工在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过程中,充分发挥社工资源整合和工作创新方面的能力,除成立社区矫正讲师团外,还整合检察院、监狱、看守所、展馆、社区服务基地、律所、心理咨询机构等资源,有效落实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提出的“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工作要求,特别是教育学习,由单一的“专题讲座”创新发展成“试卷考试”“监所警示”“参观体验”“以矫带矫”“字帖学习”等多元化教育形式,极大丰富了教育学习内容,满足了社区矫正人员的不同需求,助力深圳市社区矫正工作取得显著的服务成效,社区矫正人员的重新犯罪率始终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春雨是由深圳市司法局发起成立的社工机构,始终注意站在深圳市角度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不仅将成功经验向各区司法行政部门分享和推广,以影响和带动深圳市各区对社区矫正社工服务的重视。”春雨社工负责人表示,春雨社工还根据深圳市社区矫正人员人数增加带来的压力问题,以《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为指导,倡导深圳市、区两级司法局择优购买社工服务,很好的解决了工作人员不足问题。
十年积累分享输出“春雨经验”
2012年底,借助《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颁布实施的契机,春雨社工在深圳市司法局和民政局指导和支持下,成功举办了“首届全国司法社会工作论坛”,为全国司法社工搭建起经验分享和沟通交流平台,为社区矫正社工的推广奠定了良好基础。
此后,随着非户籍犯罪人员纳入到社区矫正的工作范围,社区矫正工作面临越来越大的工作压力,为更好应对挑战和机遇,春雨社工始终坚持只提供司法社会工作服务的战略目标(当时深圳市全力推行社区服务中心,是社工机构大发展的机会),努力发挥社工在落实社区矫正政策、协助社区矫正人员日常管理、解决社区矫正人员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取得了很好的品牌效益和社会影响力。
据介绍,春雨社工不仅先后荣获广东省社工之星、深圳市社工督导之星、首届全国社工微电影大赛优秀剧本奖、第24届亚太会议感谢状、“说服务、讲专业”社工实务技能大赛一等奖等奖项,服务经验,还得到《法制日报》、法制网、广东省司法厅、深圳各大报业等媒体的广泛报道,并向全国各地的政府部门、高校和社工机构分享和输出春雨经验,逐渐建立起社区矫正社工服务的“春雨品牌”。
当前,党的十九大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提到“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健康发展”。“春雨作为深圳市第一家专门提供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的社会组织,将在总结和反思十年工作经验基础上,继续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项目为平台,以资源整合为基础,以创新为核心’的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思路,探索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社工服务目标体系’;充分发挥社工在社区矫正恢复性价值方面的专业优势和创新能力,将依法治国、文化自信和社区矫正有效结合;努力提升社区居民、社会力量对社区矫正的认知、理解、支持和参与度,为深圳市‘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贡献力量,为市民积极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氛围。”春雨社工负责人表示。
编辑:涂传博 审编:Q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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