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旅客携带95条黄金蟒和巨蜥闯关

 时间:2018-05-25 21:30:09来源:法制日报

天津海关查获的珍贵动物。张嘉文摄

天津海关查获的珍贵动物。张嘉文摄

天津海关查获的珍贵动物黄金蟒。张嘉文摄

天津海关查获的珍贵动物巨蜥。张嘉文摄

天津海关查获的珍贵动物巨蜥。张嘉文摄

法制网讯 记者蔡岩红 天津海关近日通报,该关天津机场海关旅检部门在一名自台湾出发经香港入境的中国籍旅客行李中查获黄金蟒、蜥蜴等活体动物95条,经初步鉴定为濒危野生动物。

据介绍,天津海关缉私部门接到线索后,迅速展开排查。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李某在逃,海关缉私人员认真分析嫌疑人有关信息,排查嫌疑人可能藏匿地点,在地方公安部门的配合下,将李某抓获归案。

经联系东北林业大学专家鉴定,李某所携带的活体动物为缅蟒(黄金蟒)59条,平原巨蜥30条,水巨蜥6条,均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Ι、Ⅱ中列明物种,其中蟒和水巨蜥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平原巨蜥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涉嫌走私珍贵动物罪。目前,上述活体动物已移交天津市野生动物救护驯养繁殖中心。

据办案人员介绍,本案涉案动物珍贵等级之高、涉案数量之大,在全国范围内也比较罕见。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进口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可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而走私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数量在4条及以上,即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编辑:廖玺娇

编辑: 审编:XK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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