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0条举措优化调整社区规模职能

 时间:2019-03-28 21:04:06来源:北京青年报

北京市昨天(2月26日)正式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街道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向街道赋予辖区规划参与权等“六权”,街道作为执法主体可以直接开展执法工作,本市街道将实行大部制改革,还将优化调整街道社区规模,重点对1000户以下的小型社区和3000户以上的大型社区适当调整等。

《意见》指出:街道是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的基础平台,是落实党的大政方针和各项决策部署的重要环节,是党委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桥梁,是抓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赋予街道辖区规划参与权等“六权”

在昨天北京市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本市目前共有333个街乡镇,其中街道152个、乡镇181个,61个加挂地区办事处牌子。《意见》明确,街道是代表区委区政府的派出机关,对辖区党的建设、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社会治理四个方面行使综合管理职能,对辖区内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负总责。《意见》明确了以首善标准建设“文明街道”“活力街道”“宜居街道”“平安街道”四个工作目标,在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街道体制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街区更新、社区治理和保障机制六个方面,提出30条改革措施。

街道办平时承担的责任较多,但有时权责不统一容易造成“管不了”,《意见》突出强调要向基层“赋六权”,具体包括,一是辖区设施规划编制、建设和验收参与权,二是全市性、全区性涉及本街道辖区范围的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的建议权,三是职能部门综合执法指挥调度权,四是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工作情况考核评价和人事任免建议权,五是多部门协同解决的综合性事项统筹协调和考核督办权,六是下沉资金、人员的统筹管理和自主支配权。在此基础上,着力提升街道统筹能力、服务能力、管理能力和动员能力“四个能力”建设,充分体现出责权统一的原则。

街道可以直接开展执法工作

据有关部门介绍,北京市实施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有效解决了基层执法力量分散、部门协同不力的问题。《意见》明确街道作为执法主体可以直接开展执法工作,提出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除上级明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外,整合现有站所、分局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真正解决“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的现状。

《意见》提出街道要实行大部制改革,将街道原来“向上对口”的20多个科室,精简为“向下对应”、直接服务居民的“6+1+3”的架构设置内设机构,即党群工作、民生保障、城市管理、平安建设、社区建设和综合保障6个内设机构和1个街道综合执法队,窗口类、平台类和活动类3个街道所属事业单位。

《意见》还提出要着力改善民生,将各类热线归集到12345市民服务热线,建立全市统一的群众诉求受理平台,做到各部门闻风而动,接诉即办。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本市将优化调整街道社区规模

根据本次发布的《意见》内容,市民政局等部门将调整街道设立标准,统筹考虑人口规模密度、地域面积、人文历史、街区功能、居民认同等因素,优化街道行政区划设置。包括优化调整街道界线,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加强跨界地区规范管理。

《意见》还提出,要合理确定社区管辖范围和规模,重点对1000户以下的小型社区和3000户以上的大型社区适当调整。完善街道、社区名称评审设定制度,体现地名地域人文历史和居民认同感。

中共北京市委社工委书记、北京市民政局局长李万钧昨日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市社工委、市民政局协助起草《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这是市人大今年重点的立法项目,里面涉及到街道规模的调整问题。“现在街道最小的0.8平方公里,最大的81平方公里,大的大,小的小,从城市精细化管理来说,要进行区划调整。”

李万钧进一步解释,从城市精细化管理角度来说,得管得住、管得好,街道规模过小的,可能会浪费行政资源,面积太大的街道可能又管不过来,所以未来可能要对街道的规模做一个调整。

重点

组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 一支队伍管执法

《意见》原文: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强化街道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整合现有站所、分局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解读:在街道实际执法过程中往往会涉及多个部门,过去,执法队伍分散在各个职能部门,食药、城管、工商等部门相互独立,不利于形成合力。一旦要联合执法,需要临时开会召集人员,在沟通上会耗费很长时间。再加上每次派来的执法人员不尽相同,普遍存在难以磨合等问题。

为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部分街道开始试点在街道内建设实体化综合执法平台,派出所、城管、工商、交通、食药等部门的执法人员下沉入驻,提升了街道在处理基层治理重点难点问题上的统筹协调能力,借助实体化综合执法平台建立,加快了各职能部门在联合执法中的响应速度。这将有助于解决拆除违法建设、僵尸车清理、无证无照整治、群租房整治、市级挂账重点地区整治等多项“老大难”问题。

街道推行大部制改革 按“6+1+3”设置架构

《意见》原文:坚持精简、效能、便民的原则,整合相近职能,按照综合化、扁平化方向,街道一般设置党群工作、民生保障、城市管理、平安建设、社区建设、综合保障等6个内设机构和1个街道综合执法队。编制规模较小的街道可进一步综合设置。内设机构负责人可由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副职兼任。突出街道面向群众的特点,按照服务功能综合设置窗口类、平台类、活动类街道所属事业单位。

解读:街道办的机构设置,往往“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即使面积小、人口少的街道,也一样部门较多,一般的街道办包括民政科、财政科、社会保障科、城市管理科等部门,党委、人大、群团组织在街道办内设机构中也都有对应的科室。

《意见》提出要按照精简、效能、便民的原则,综合设置街道内设机构,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将街道原来“向上对口”的20多个科室,精简为“向下对应”、直接服务居民的“6+1+3”的架构设置内设机构,即党群工作、民生保障、城市管理、平安建设、社区建设和综合保障6个内设机构和1个街道综合执法队,窗口类、平台类和活动类3个街道所属事业单位。据介绍,这样的改革,旨在确保街道聚焦主责主业,集中精力抓党的建设、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社会治理,实现由行政管理型向为民服务型街道转变。

鼓励社区平房院落实行“准物业”管理

《意见》原文:加强平房区、老旧小区等无物业小区的管理,鼓励区、街道组织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管理或支持大型物业服务企业代管。暂时没有条件实施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实行准物业管理。强化街道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考评结果作为企业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

解读:没有物业管理的平房区和老旧小区的居民,都是自己打扫院内卫生,出现下水道堵塞、房屋漏雨等问题,也是通过社区解决问题。

“实行准物业管理后,物业的工作人员每天会进院打扫卫生,居民也能联系物业的相关部门报修。”西城区金融街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所谓准物业管理,就是街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物业公司,对辖区内300余个平房院提供的物业服务项目大致与正规小区一样,不仅管理街巷的公共区域,而且还深入平房院内。

市住建委副巡视员赵成表示,今后物业服务项目的备案将由区住建房管部门下放到街道,便于街道社区及时掌握辖区内物业管理的实际情况,了解居民的诉求。同时,物业项目经理要到社区报到,推动物业企业积极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共同做好社区治理。此外,通过建立物业服务履约考评机制,提高物业的服务水平,提升社区居住品质。文/本报记者 李天际

确保街道干部收入高于市区同级别人员

《意见》原文:综合考虑街道功能定位、区域面积、实有管理服务人口规模等因素,研究街道编制核定标准,优化街道编制资源配置。提高街道干部收入待遇,确保年收入高于市、区部门同级别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指标高于全区平均水平10%。

解读:当下,街道工作者工作千头万绪,承担着巨大的工作压力,工作劳动付出与收入不成正比。本市某街道工作人员表示,在待遇方面基层工作人员与市里同级别人员的待遇存在一定的差距,平时也经常加班,特别是节假日,工作压力较大。

而本次公布的《意见》也将给基层的街道干部带去好消息,将确保他们的年收入高于市、区部门同级别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指标高于全区平均水平10%,同时对一线执法人员进一步给予待遇倾斜。街道干部也将有更多的渠道提升自己的能力,未来将加大街道干部培训力度,提升街道干部的素质。街道干部年休假、健康体检、疗养等制度也将越来越完善。通过这样的保障机制,街道工作人员的幸福感也将越来越高,为群众服务的质量也将得到保证。

对话

“街道需要什么,区里就协调推进什么”

对话人:海淀区区委书记于军

北青报:《意见》提出,“区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街道党工委书记要履行好直接责任人职责”,您如何理解这句话?

于军:区委书记是加强街道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我认为,要紧咬住“责任”二字,把街道工作的螺丝拧得更紧。把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时刻记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抓好主阵地、种好责任田。

一方面,要继续坚持“书记抓、抓书记”的方式,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形成真抓实干的示范效应。另一方面,要积极调动全区各方面力量,为街道工作保驾护航,效果落到实处。

我们要切实将加强街道工作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推动街道工作高质量发展。从推进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深化认识、对标对表、趁势而上,努力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街道工作不断引向深入的优势。

北青报:海淀区将采取哪些措施,切实加强新时代街道工作?

于军:坚持“街道需要什么,区里就协调推进什么”的问题导向机制。落实好“街道吹哨,部门报道,地区鸣笛,家家出力”的街道区域化党建配套制度,充分发挥三级地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平台作用,构建“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地区新型合作伙伴关系。要深化街镇管理体制改革,增强街镇统筹协调能力,为街道配齐配强各方面力量。

同时,海淀区将鼓励街道干部大胆创新,探索形成以街道工作为抓手、引领超大城市有效治理体系的“海淀表达”。要发挥海淀科技优势,街道工作要在信息化科技化建设上持续用力,以提升治理能力为重点,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推动街道工作,形成海淀区街道工作品牌的“创新雨林”。

北青报:《意见》提到,“努力把街道社区打造成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幸福家园”。海淀区将如何实现这一目标?

于军:加强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促进社区减负增效。完善“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发展线上线下融合的社区综合服务业态,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在街道层面持续推进科技城市、科技政府、科技市民、人文社区建设,营造更加和谐的社区氛围,彰显海淀独特的人文气质。以海淀社会组织服务与发展中心为平台,引导社会组织有效参与社区治理。

同时,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将全区“城市大脑”在各街道全面落地,启动大数据中心、AI计算处理中心等基础平台建设,实施视频图像专网安全防护系统等重点应用项目,推进人工智能赋能智慧街道建设,建成城市大数据中心和运营管理中心,完善可视化的街道空间数字平台,建设环境友好、宜居宜业科技城市新样板,努力把街道社区打造成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幸福家园。

编辑:祝玉娇 审编:cheng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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